画了半个世纪的漫画,写杂文算起来也不少年了。我在报社工作,画新闻漫画,在新闻版发表。有的题材觉得用杂文更有效,便也杂起文来。杂文和漫画都是评议性作品,性相近,又常短篇成章,画惯了也敢写,敢就写得。那时正是五六十年代和外国打仗时期,画和文都是对敌而发的,怎么写都不犯忌。到1957年,党号召百家争鸣,我开始就国内题材写杂文,第一篇是《过堂》,发表在《人民日报》上。好家伙,就这一篇不足千字的东西,险些使我陷入“扩大化”的深渊!在“文革”中也没躲过去,终于被“造反”英雄从积案中把它翻了出来,无须过堂,立即判为“反动”罪证,带人抄了我的家,押我进了“牛棚”。“四人帮”垮台后,我转了工作部门,才放手作画,开个人画展,还放手继续写杂文。因工作关系,我和各报刊编辑们有些交往,他们会来约稿,约了之后便会来催,也会挤着你加油干,许多文章就是这么挤出来的。所以我称这为杂文的第一本册子为《挤出集》。自1998年开始,我又被挤出一种借漫画之题再发挥一番的短文,每篇约400字。从这些文与画中,更可看出两者之间的性相近处,并显出其间还有一种默契中的相得,有别于为诗文配漫画。我是常为诗为文配漫画的,也见过别人为漫画配诗配词,为漫画配上短文,则属初试。因图文短小有趣,颇受报刊编辑青睐,看来可再试。